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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遭遇举证困难 电视购物须防消费陷阱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6-01 07:50:3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刘德) “通过电视购物,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在维权时还会遇到很多困难。”最近,有不少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在购买电视直销产品时遭遇“消费陷阱”。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合外,部分通过电视销售的产品还存在虚假承诺、售后服务无保障等问题。

  退货遭遇举证困难

  前不久,宁海消费者刘女士看到电视购物节目中宣传的一种减肥外抹药的效果很好,于是花了400多元购买了一套。产品寄到后,刘女士立即开始使用,结果不但没有出现宣传中的减肥效果,皮肤上反而有刺痛感。刘女士没敢再用,仔细查看包装却发现一个问题,该产品包装盒上仅印有“20060618”一组数字。 “如果这是生产日期,那保质期又在哪儿?如果这是保质期,那我拿到货的时候早已经过期了!”刘女士致电远在北京的销售商要求退货,但对方却一拖再拖,并要求刘女士提供证据证明确实使用了这种产品,并要求其到指定医院检查以确定皮肤的刺痛是否是由这种产品引起的。对此,刘女士感到既气愤,又无奈。

  电视购物须谨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刘女士这样的遭遇并非个例。不少购买电视直销产品的消费者,一旦遇到产品质量等问题,在退货时往往会遇到困难,销售商家往往以“提供证据”、 “指定检测”等方法使消费者难以举证,维权成本随之增加。甚至当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电视购物销售商、产品生产商、相关电视台三方相互推诿责任,加之异地购物沟通不便,往往增大解决消费纠纷的难度。

  消协人士建议针对电视购物类产品,政府部门应建立更完善的管理机制。此外,消费者在电视直销广告长时间滚动播出下很容易跌入陷阱,因此消费者看到电视直销广告后不妨先客观地分析一下,那么一些有明显漏洞、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广告就很容易被揭穿了。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