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曹爱方通讯员史秀亚)昨天,市环保局向新闻媒体通报了环保执法结果,今年3月份以来共有29家企业被查处。市环保局同时重申,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市民,将继续实行奖励措施。
在今年5月份举行的全市废气脱硫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环保部门重点对锅炉使用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了50家企业,发现其中9家企业存在脱硫设施不正常使用问题,6家企业二氧化硫超标排放。这次专项行动累计处罚100万元。据了解,在废气脱硫专项整治行动中被查处的15家企业包括:慈溪市龙凤纸业有限公司、宁波舜宏化工有限公司、宁波耀义不锈钢有限公司、浙江金甬腈纶有限公司、宁波康力玻璃有限公司。其中,宁波舜宏化工有限公司2台生产用的锅炉只有旋风除尘设备,不能起到脱硫作用。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今年3月份,我市开展了“绿剑2号”专项执法行动,对奉化江、甬江及附近海域的排污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查获了14家违法企业,累计罚款154万元。这些违法企业包括:奉化莱克造纸、浙江爱妻炊具有限公司、宁海县长光铝塑制品厂、宁波高新区明达染色有限公司、宁波德业塑料有限公司。
据介绍,自2001年以来,我市开始实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有奖制度。在昨天的通报会上,市环保局希望广大市民继续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环境安全。经查实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环保部门将按规定予以200元以上到2000元以下的奖励。环保部门有奖举报电话为: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