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碧琴)在昨日举行的江北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启动仪式上,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零售药店负责人与江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签订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责任状,并且承诺要严格按规定为市民提供过期药品的回收服务。至此,全市设立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已达300个。
大量家庭过期药品给居民用药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药监部门自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工作,得到了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积极响应。经申报确认,选择了一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质量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为我市首批常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另外,市民如主动向回收点送交过期药品,将会享受一定的优惠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