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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遭遇新困境建议设维权救济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6-02 07:46:1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燕 通讯员余妍)“一套3000多元的沙发,因怀疑面料含有有毒染料向商家退货,商家却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我打听了一下,检测费需要500多元,万一检测结果没问题,检测费得我们消费者来出,这维权的成本也太高了。”昨日,消费者王先生向记者叹苦经。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除了维权成本高以外,新兴消费领域维权缺乏依据、垄断企业侵权、隐性侵权等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维权遭遇新困境。

  记者从江北工商部门了解到,像王先生遇到的检测费之类是导致维权成本过高的重要因素。在装修、家具、电子设备等消费领域,商品和服务的“三包”有时得依赖权威检测,而许多项目的检测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有的甚至超过消费品本身的价格,使消费者认为得不偿失。如果选择诉讼,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其结果有不可预期性,使消费者望而却步,于是有许多消费者不得已选择调解。据介绍,目前需要检测的维权案例中,有一半是通过工商、消协等部门调解来解决的。

  新型消费品和消费方式成为维权的新难点。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与快速的消费发展相比,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目前一些新兴消费产品或消费方式,如汽车、液晶电视、电子产品和网上购物等成为消费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江北工商分局为例,该局去年就接到过20余起有关汽车的消费纠纷,因汽车没有“三包”规定,调解纠纷的难度较大,许多投诉都是以消费者接受部分补偿而告终。此外,一些企业却利用“回扣”、“进场费”等各种名目对消费者造成隐性侵权,如餐饮业收取小毛巾费等行业“潜规则”间接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少数消费者维权主张过度也使消费维权遇到阻碍。随着群众消费维权意识的增强,一些消费者将部分与消费侵害事实没有直接关系的损失全部计算在内,得理不饶人,漫天要价,最终导致消费调解的失败。如江北一名消费者投诉其新买的大米过期结块的问题,工商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向商家作出以一赔三的调解意见,但消费者坚持要对方赔偿2000元让其去医院检查身体,最终调解失败。

  为使消费维权早日走出困境,业内人士表示应加强法制建设和对企业的信用管理的同时,可加强法律援助,建立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救济制度。如设立先行理赔制度,遇到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时,由被投诉方先行支付一些医疗费、鉴定费。同时针对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建议消费诉讼案例实行无过错举证制度,改由消费者举证为商家举证。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