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上午9时许,宁波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民警在宁波东收费站例行检查时,超速拦截系统警报突然响起,显示屏打出“沪EF3111超速50%以上未处理”的字样。
民警看到收费亭方向停了一辆牌号为“沪EF3111”的奔驰轿车,立即上前将车拦下带往支队处理。这辆车系台州人陈某所有,自2005年至今两年内累计超速多达49次,其中10次超速50%以上。最高的一次超速记录,在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道路上,达到了每小时176公里,超速120%———自超速拦截系统上个月投入使用以来,这是拦截到的超速次数最多、超速百分比最高的一辆车。交警对陈某处以14600元的罚款。
昨天上午10时许,另一辆由江苏籍驾驶人林某驾驶的“苏MR3575”别克轿车因有31次超速记录被截获,该车超速50%以上有6次,仅次于上述奔驰车。交警依法对林某处罚款1.1万余元。
交警称,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大部分出口都安装了超速拦截系统,对外地超速未处理车辆进行重点整治,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不要再有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屠传宏邵军辉浦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