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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宁波一年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27起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6-06 06:54:2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王岚通讯员王丽红)市统计局昨天发布消息称,2006年我市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27起,比2005年增加了近百起。

  从全市查处案件的情况分析,虚报、瞒报统计资料仍是统计违法行为中的主流,占案件总数的一半。其中,虚报案件中虚报固定资产投资额居多,如把尚未开工的项目提前上报“投资完成额”。瞒报案件中瞒报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居多,如将职工福利费未统计为劳动报酬等。其他还有不少因对统计指标理解错误、疏忽大意误填数据造成的虚报、瞒报行为。统计执法人员表示,这类案件的当事人过错行为虽没有主观故意,而且虚报、瞒报的结果与企业利益无关,但造成了统计数据失实的严重后果,仍应受到统计行政处罚。

  2006年,全市拒报案件8起,但情节都较为严重:有抗拒统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有再次发生拒报行为的,也有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如慈溪市浒山聚星美发店分别收到慈溪市统计局的会议培训通知、报表表样、统计调查表催报单后,仍置之不理,拒报统计资料,待统计部门上门执法检查,该店法定代表人又以不懂法、不知道统计部门等借口搪塞。对此,统计部门最终都不得不申请法院强制执法。

  统计执法发现,当前我市企业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仍然薄弱,未按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或统计台账、未按规定办理单位统计登记手续、统计人员无统计从业资格证等统计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又讯(记者王岚)记者昨天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的5月至8月,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将联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据悉,本次联合执法检查对象包括:县(市)区、镇(乡)街道两级政府统计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至1500万元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统计单位;卫生、教育、旅游、文化系统统计单位。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