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诸新民通讯员富辰)从本月起,我市城市道路占道和挖掘修复费用进行规范调整。
属于经营性占道的,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所在地(除慈城、洪塘、庄桥街道外)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地主干道1.5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1.1元/天平方米;属于停车占道的,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所在地(除慈城、洪塘、庄桥街道外)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地主干道1.3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1元/天平方米;属于落地广告标志占道的,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所在地(除慈城、洪塘、庄桥街道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地主干道0.25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0.2元/天平方米;属于施工、堆物等其他占道的,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所在地(除慈城、洪塘、庄桥街道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地主干道1.1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0.9元/天平方米;车行道挖掘收费标准按照路面性质从50元至300元不等,人行道挖掘收费标准按照路面性质,从30元至300元不等。其中,已收停车费的停车占道收费,向停车经营管理者收取,不收停车费的停车占道收费,向停车者收取。另外,对新建、改建、扩建后10年以上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按照标准的85%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