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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身份证取尽你存款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6-06 07:48:3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贻富通讯员艳艳刑藕)陈某存款时借用工友的身份证,过后竟将对方的全部存款取走。记者昨天从慈溪法院获悉,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陈某和杨某同在慈溪一家工厂上班,平时颇为要好。去年1月15日,杨某到一邮政储蓄所存入1.4万元钱。当时陈某在场,说也要存1000元,但没有带身份证,就借用杨某的。去年7月23日,陈某借口到邻镇一工厂应聘要取钱,向杨某借用身份证,第二天却伙同他人到该邮政储蓄所取走杨某的1.4万元存款。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