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下午,宁波第二技工学校06G1班的班主任老师专程来到海曙交警大队,感谢交警为一名被车撞伤的男生找到了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人。
宁波第二技工学校位于鄞奉路东侧,学生宿舍位于鄞奉路西侧。5月31日下午4点45分左右,该校06G1班男生小毛跟同学们一起放学,过马路前往宿舍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倒在地上。小毛当时没觉得身上有伤,倒在地上可能在同学面前出丑了,就立即起身跟驾驶人说“没事”,然后继续走向宿舍。没想到当晚左脚肿了起来,疼得厉害,去医院一查,诊断为脚踝两根骨头断裂,手术费用要上万元。
小毛的班主任老师得知此事后,立即向海曙交警大队报告了情况。因没有了事故现场,交警第二天向小毛和他的同学们了解事故车辆的特征、驾驶人的特征以及事故发生经过。可小毛和他的同学们却说不出事故车辆的牌号,说不清驾驶人的特征,只记得轿车是白色的,好像是“桑塔纳”,车头有“PICC”字样。交警用这些有限的线索,结合道路交通监控资料进行排查,大致确定了车主单位(其实是一辆“捷达”轿车)。
前天,该车的驾驶人向交警明确表示,确有学生与车碰撞一事,但并不知道学生受伤,愿对发生的治伤费用承担赔偿责任。交警这下放心了,小毛的班主任老师则对交警迅速破了一桩“无头案”感激不已。不过交警指出,幸亏驾驶人愿承担责任,不然仅凭学生提供的有限证据实在难对事故进行认定,小毛受了伤后的医疗费用也难有着落。交警认为,小毛遭遇交通事故,在未确定身体是否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未记下事故车辆的牌号,未留下车辆驾驶人的身份资料与联系电话,草率离开事故现场,目击事故的同学们也未提醒小毛正确处置这种事故,这反映出学生在交通事故处理常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方面的薄弱。(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郝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