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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62次违法未处理累计扣分达156分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6-07 06:50:01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程鑫实习生王谢雪通讯员王鸿周杰)从2004年11月至今年4月,驾驶员李某竟有62条违法记录未处理。昨天,江东交警大队对其作出了罚款2.1万元,累计扣分达156分的处罚。

  前天中午10点左右,江东交警大队民警在曙光路与姚隘路交叉路口附近执勤时,一辆银色宝来轿车由东向西开了过来。驾驶员没系安全带,而且还在打手机。民警于是立即将其拦下,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员只出示了驾驶证,称行驶证没带。按程序,民警迅速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要求进行网上核对。很快,核对结果出来了,对讲机里传来一串惊人的数据:该驾驶员姓李,从2004年11月至今年4月间,该车共有62次电子违法未处理。

  经查,在该车的62条违法记录中,有34次超速行驶,16次违章停车,8次未按信号灯通行,4次违反禁令标志。李某承认自己存在侥幸心理,故意不接受交通违法处理。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