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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地段重要建筑重新界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6-08 07:08:28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郭靖 通讯员叶建明)市规划局昨天发布消息,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界定的调整已由市政府批准。这次调整是在2000年界定目录基础上,为适应城市发展变化,加强规划分级管理而作出的。

  按照调整后的目录,城市核心区块包括:三江口城市核心区(解放路、大沙泥街、新河路、彩虹路、惊驾路、大庆南路围合区域),东部新城中心商务区、中央走廊区、行政办公区,湾头地区(环城北路以北)、月湖周边地区,鄞州中心区(鄞县大道、天童路、宁南路、奉化江、日丽路、钱湖南路、鄞州大道围合区域),骆驼行政办公商贸中心(镇海大道、世纪大道、文智西路、西大河路围合区域)、镇海新城庄市片核心区(明海大道、中关路、逸夫路围合区域),北仑城区中心(太河路以东、恒山路以南、泰山路以北、凤凰山公园以西含凤凰山公园地区),钱湖新城中心区,国家高新区中心区(院士路、扬帆路、聚贤路和江南路围合区域)。

  这次调整把重要地段分为城市重点区块、重要道路沿线地段及节点两个部分,新增城市核心区块部分。原目录中的风景园林、文物保护及传统街区部分改为文物保护及历史街区,增加鼓楼公园路、秀水街、郁家巷、南塘河4个历史街区和郑氏十七房历史保护区,并将天一阁建设控制带并入月湖历史街区。考虑到三江六岸在城市形态构成中的重要性,原目录中宁波核心滨水区调整为三江六岸沿岸地段,主要指余姚江和奉化江从绕城高速公路、甬江东至入海口范围内3条江两侧距岸线200米范围的地段。原目录中的城市主要广场已在核心区块范围,不再单独列出。

  新目录还界定了各条重要道路范围,并根据不同道路类型,将城市重要道路沿线地段与城市主要出入口和主要交叉口区分开来。

  在重要建筑界定的调整中,新目录将轨道站点和客运码头列入市级公共建筑中,将三江六岸沿线对景观有一定影响的建筑列入城市标志性建筑中。原目录将具有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及高度100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列入城市标志性建筑,现改为高度100米以上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综合性项目。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