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张松高)外地杨梅号称余姚杨梅,出售时还缺斤短两!6月5日,余姚工商分局江北工商所调解了一起杨梅缺斤短两的消费纠纷,摊主除退还货款外,还赔偿给消费者缺斤短两的杨梅款。
6月5日下午2时许,5位宁波消费者出差途经梁周线余姚收费站附近时,看到公路旁有杨梅销售,他们便下车向摊贩询问是否是余姚杨梅。对方回答说是,并称是“今天刚摘来的”。双方讲好1公斤30元的价格后,消费者购买了5框杨梅共计13.5公斤,付款405元。上车后,5人觉得分量可疑,就到附近小店称了一下,一称果然少了5公斤。他们当即返回与摊主理论。在理论过程中,木杆秤被折断,双方矛盾激化。
无奈,5位宁波消费者向“12315”申诉举报中心求助,要求工商部门帮他们讨回公道。余姚工商分局江北工商所工商人员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摊主所说的“余姚杨梅”其实是福建杨梅,正宗余姚杨梅还未上市。工商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后达成一致协议:摊主除退还给消费者405元杨梅款外,还赔偿给消费者缺量的150元杨梅款,并告诫摊主今后不得再缺斤短两,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