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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的姑娘声称遭人强奸 原是为了钱财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6-11 07:36:42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冯小平通讯员陈俊杰孙洪波)前天早上,海曙鼓楼派出所跑进来一名20来岁的姑娘,哭着告诉民警她被公司老板强奸了。民警接报后立即着手调查。结果发现,姑娘告强奸是假,其真正的目的是为了从老板那儿弄点钱。

  这名姑娘叫小丽(化名),今年21岁,半年前应聘到海曙区一家销售公司上班。公司老板是一名50多岁的吴姓男子。据小丽说,有天晚上,吴老板叫她加班,晚上10时多,老板悄悄来到了她的办公室,对她动手动脚,后来就将她强奸了。为此,民警立即来到小丽所在的公司,将吴老板带到派出所审讯。不料,吴老板来到派出所后,不但否认强奸之事,反而大叫被小丽耍了。

  据吴老板称,他已离婚多年,开了一家公司。去年,因人手不够,就在劳动力市场将小丽招聘进了公司。小丽长得漂亮,性格活泼,而且悟性很好,吴老板觉得她年纪轻轻就这么懂事,平时也比较关心她。吴老板说: “约半年前的一天晚上,小丽在办公室里加班。晚上10时许,我要先走了,小丽说她一个人怕,要我在办公室里陪她,说着说着就拉住了我的手……那天晚上我们发生了关系。”吴老板说他当时还觉得有点内疚,想对小丽补偿点什么。没想到第二天小丽就对他说,出来工作这么长时间了,身上穿的衣服土气,让吴老板给她买件漂亮的衣服。于是,吴老板当天就带着小丽在商场买了价值3000多元的衣物。自此以后,两人又多次发生关系。

  不久,小丽告诉吴老板,她想和他结婚。吴老板觉得自己艳福不浅,便不断满足小丽提出的要求。

  过了一段时间后,吴老板发现小丽不再像以前那么肯做事了,总是在办公室里长时间给别人打电话,还要求换新手机。吴老板问起结婚的事,小丽说自己还小呢,不想那么早结婚。吴老板觉得小丽成了一个“无底洞”,再多的钱也装不满她,于是在一个星期前,他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让小丽离开公司。

  听说要让自己走,小丽告诉吴老板她早就有了男朋友,而且男朋友已把他俩在一起的镜头拍下来了。她警告吴老板: “你不给我精神损失费,凭这些照片我就可以告你强奸。”事后,小丽还叫来了自己的男友,哭着说自己被吴老板欺负了。男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想要打吴老板,幸好被旁人劝阻了。前天早上,拿不到钱的小丽跑到鼓楼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老板强奸了。

  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方调查,证实吴老板反映情况属实。小丽也在民警的质问下,承认自己之所以报警告发吴老板强奸她,是想最后再得到一笔钱。最后,警方认定强奸罪不成立,同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