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郭靖 通讯员叶建明)宁波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已于本月起实施交通影响分析(评估)。这是昨天从市规划局得到的消息。
交通影响分析(评估)分为控制阶段分析和方案阶段评估两个阶段。前者主要对研究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设施配置提出布局建议,同时在核算交通承载力基础上对规划土地开发强度提出要求和建议。后者主要分析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交通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相应交通改善对策,使建设项目的交通设施配置与内外交通组织符合城市交通系统的规划和管理要求,减小项目开发对周边道路交通产生的冲击。
控制阶段需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包括:宁波市中心城范围内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内容有重大调整的地块,以及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没有做交通影响分析,且容积率大于等于5的地块。
在方案阶段需做交通影响评估的项目有,重点控制区域内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项目,或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大于150个的建设项目。外围控制区域内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居住项目,或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大于250个的建设项目。大型城市交通设施,各类大型市场、游乐场所和物流中心等。
其中,重点控制区域由三江片中心区(机场路、姚江、通途路、世纪大道、同三高速、鄞州大道围合区)、镇海中心区(镇新路、东钱路、文智路、东邑路围合区)和北仑中心区(太河路、恒山路、闽江路、泰山路围合区)组成。外围控制区指除重点控制区域外,宁波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