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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环卫工人同享社保待遇 市三区已落实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6-14 13:03:24

  中国宁波网讯 今天上午,在江北环卫养护中心,要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外来环卫工人开始向单位递交申请书。市劳动模范、来自安徽的徐辉开心地说:“外来环卫工也可以同宁波市民一样享受到社保待遇,这是我们盼望已久的事了。”

  上午,几十名外来环卫工人认真听取了有关社保待遇的政策解读。江北环卫养护中心现有350余名外来环卫工人,他们总共可以享受到包括低标准养老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项内容。享受社保待遇的时间从2006年9月1日算起,这意味着单位将为外来环卫工人补缴前几个月的相关费用。

  外来环卫工人如果想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江北环卫养护中心作为用工单位就可为其办理。实施外来环卫工人社保制度所需经费由江北区财政统一拨款,并实行专款专用。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外来环卫工人如果申请个人不缴费,单位将为每人每月承担264元左右(5项保险总和)的费用,个人无任何经济负担。

  从今年1月起,海曙已经率先为外来环卫工人落实了社保待遇。今天上午,记者从江东城管局了解到,江东的550多名外来环卫工人最近也可以享受社保待遇了。至此,市三区已经全面落实了外来环卫工人享受社保待遇的政策。

  宁波市市容环卫处有关人士介绍说,全市有数千名环卫工人,其中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生存境遇深受社会关注。去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呼吁我市要采取措施,切实改善外来环卫工人的境况。该建议成为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的建议之一。此事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外来环卫工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利于环卫保洁队伍的稳定,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海华淑艳灵燕卢刚)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