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真是鬼使神差,偷了100元钱,害得自己胆战心惊躲藏5个月不说,就连家人也跟着担惊受怕。”昨天,记者在海曙江厦派出所见到了前来投案自首的市民陈某,说起自己所做的荒唐事,他后悔万分。
陈某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生意虽不大,但收入还是不错的。今年1月6日晚,看着春节就要到了,他打算到乐购超市买些年货送给客户们。当他在停车场下车时,看到边上一辆轿车的车窗没关好,座位上还放着一个皮包,正好周围没人。 “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我竟然伸出手去,拿走了别人的包。”
包里只有100元钱和一些资料,接到报案后,民警展开了侦查。第二天上午,民警根据停车场的监控录像,确认作案者就是陈某。于是,民警就马上打电话给他,要求他主动到派出所来说清问题。接到电话,陈某一下子就慌了神。因为头天晚上,他在取出包里的100元钱后,已经将包扔到了河里。现在民警找上来了,他怕再也说不清了,于是,就和老婆说了声要到外地去谈笔生意,就跑到东钱湖一个朋友那儿躲了起来。
此后,民警多次打电话让他到派出所来,还数次上门寻找他。家里的老人和妻子为此也担惊受怕,劝他赶紧到派出所去。可陈某还是存有顾虑,一直不敢回家。 “那些天,我只要一听到警车声,就不由得会颤抖不已,生怕警察是来抓我的。”陈某说,到最后,他常常连觉也睡不安稳,整天神情恍惚。
前天,当他再一次接到民警劝他投案自首的电话时,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思来想去,终于鼓起勇气来到了派出所。根据他所偷的金额和投案的情节,警方对他做出了从轻处罚。当知道自己可以回家和家人团圆时,陈某感慨地说: “做人千万不要有贪念……”(戴伟龙王伟沈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