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林伟通讯员叶世道谢晓程)近年来,环保部门不断加大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据统计,去年市环保局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00多件,处罚款1000多万元。今年以来,环保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80多件,罚款500多万元。昨天,市环保局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石化项目违反环评
地处北仑的某石化企业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于2005年11月开工建设年产53万吨PTA(精对苯二甲酸)二期项目。为此,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时隔两个月以后,当环保部门再次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逾期既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停止工程建设。对此,宁波市环保局遂于去年5月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印染企业偷排废水
鄞州区某印染企业每月约有1万吨的印染废水产生。为了减少废水处理费用,该公司竟私自铺设了一条排污管道,将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印染废水通过私设暗管直接排入奉化江。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时查获,经取样检测,废水中各类污染物浓度分别超过国家排放标准2~5倍,对江水水质产生严重影响。今年1月22日,宁波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恢复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电厂乱堆固体废物
我省某发电有限公司在象山县建设了一家大型的燃煤火力发电厂,在电厂烟气脱硫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今年2月,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将石膏露天堆放在厂区内,既没有建成规范的贮存设施,也没有采取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对环境造成污染。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作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