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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同堂购房 面积缩水索赔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6-20 08:00:54

  核心提示

  中国宁波网讯 北仑张某三代同堂。别人买房都挑地段、看采光,而他买房却不讲究地段和朝向,他倾尽积蓄只想买套面积大一点的房子可以三代同住。不料,新房交付后面积竟缩水了近7%。张某一怒之下和开发商打起官司,昨日,记者获悉,北仑法院判决房产缩水超过3%的面积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三代同堂买房面积优先

  张某和他妻子都是北仑区的普通农民。2005年底,张某的儿子即将上学,为了让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他和妻子商量后,决定到北仑城区买一套商品房。

  张家三代同堂,孝顺的张某夫妇不打算与父母分开过。一家人商量了后,决定买一套地段、朝向都差一点的房子,这样可以“用同样的钱买更大的面积”。张某夫妇调查后认为通过中介买二手房不仅要多交税费,而且手续也麻烦,不如直接到房产公司买商品房。最终,他们看中了一套89.12平方米的商品房,该房为西面一楼,采光差,售价为每平方米2750元,但离张某儿子所要就读的学校较近,且价格比较便宜(比当时同类房子每平方米便宜250元左右)。拿到产权证面积缩水近7%

  房价一共24万余元,张某求亲告友,筹借到7万多元,加上家里20万元的积蓄,凑足了房款和手续费。2005年12月6日,张某夫妇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除对交款方式和面积确认等作了约定外,还约定了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即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为合理误差,按房屋面积单价返还;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应双倍返还。合同签订后,张某将房款通过银行划给了开发商。

  2006年3月,张某在焦急的等待中,终于拿到了产权证书,看了一遍又一遍后,突然发现房屋产权证书中分明写着面积为83.14平方米,比合同约定面积整整少了5.98平方米。

  几经交涉最终不欢而散

  张某当日便找到开发商询问怎么回事。一位经理爽快地承认了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了一部分。但当张某提出要他们按合同约定返还房款时,该经理却以房子卖得便宜为由拒绝了。

  索赔无果,张某毫不气馁。他丢下地里的农活,几乎每天都打电话到这家公司讨要返还款。一开始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推延,一拖再拖,最后,撑不过张某的耐心,终于同意请张某到公司协商。谈到条件时,张某十分干脆地告诉开发商“一切按合同约定办,应该双倍返还2.5万余元”,张某开出的条件让谈判人员难以接受,协商不欢而散。

  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

  去年10月,张某一纸诉状将开发商起诉到了北仑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返还购房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价款7300余元,并双倍赔偿误差比超过3%面积部分的房价款人民币1.8万余元,两项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

  北仑区人民法院受案后,于同年11月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张某没请律师,单枪匹马与开发商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唇枪舌战。张某说,购房合同中已明确约定,超过合理误差3%的面积应双倍返还,而且这一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对如此清楚的事实,还有什么需要辩论的?“即使当时合同中双方没有约定清楚,也应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超过3%的房屋面积误差进行双倍返还”。对于张某的意见,开发商的辩称显得相当无力。近日,北仑法院做出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未按约定交房属违约

  主审法官认为,张某与开发商之间买卖商品房的民事法律关系依法成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张某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理应按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交付商品房,未按约定交房的行为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应当将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房价款返还给张某;对于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部分则应当双倍返还。通讯员简单陈海滨记者胡珊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