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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提示购房风险 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法规
稿源: 新京报  | 2007-06-20 14:41:59

  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中,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违规预售、签订存有缺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昨天提示消费者,注意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

  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

  1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

  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2查验开发商售房的主体资格

  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购房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和预售情况。

  3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

  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4不购买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目前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5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