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中,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违规预售、签订存有缺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昨天提示消费者,注意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
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
1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
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2查验开发商售房的主体资格
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购房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和预售情况。
3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
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4不购买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目前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5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