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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桥管理单位要求索赔经济损失380万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6-21 08:39:08

  -《奉化百年方桥被撞塌》后续

  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王舜毕记者胡珊)昨天,方桥管理单位奉化市江口街道办事处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船“浙普16002”轮所有人陈某及船舶经营人舟山市普陀船务实业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80万元。

  5月23日, “浙普16002”轮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船员对桥梁通航净空高度估计不足,未对船舶进行足够压载,撞上了具有百年历史的方桥,致使方桥整体倒塌,造成桥上3名行人落水,其中鲁某死亡。

  5月25日,应方桥管理单位奉化市江口街道办事处申请,宁波海事法院对肇事船“浙普16002”轮实施扣押,并限制该船经营人舟山市普陀船务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另外4艘船舶转让、抵押和光船租赁。死者鲁某家属则拿到先由江口街道办事处垫付的20万元赔偿金。

  据法官介绍,江口街道办事处索赔的380万元损失只是目前的初步估计。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江口街道办事处还向海事法院递交了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老方桥实际损失的申请,最终的索赔数额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