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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碰撞引口角 冲动一刀酿命案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6-25 07:42:01

  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续大治高安飞)6月19日夜,鄞州钟公庙街道张家堰村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一名年仅21岁的山东青年当场丧命。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整个案件居然是由于骑车碰撞的琐事引起。

  案件回放

  19日夜9时,暂住在张家堰村、来自山东苍山的青年陈兵骑电动车带着一个朋友回家。当车辆经过村口一桥头时,与正在乘凉的四川苍溪籍青年朱保不小心碰了一下,双方就此发生争执。当时,朱保一方有5个人, “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陈兵对着朱保狠狠地说了声: “你们等着!”随后就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本来朱保等人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不想短短10分钟后,陈兵居然纠集了8名老乡、朋友气势汹汹地来到桥头。双方没多费口舌就手持电动车锁、木棒等开始一阵群殴。其间,朱保一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着对方一名青年肚子上就是一刀,对方当即倒在血泊中……

  斗殴引来不少村民围观。当发生血案后,村民立即向钟公庙派出所报警。几分钟后,民警和群众一起将持刀行凶的朱保抓获。而此时,被送往医院抢救的青年已经死亡……朱保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夏季打架斗殴多发

  入夏以来,鄞州警方110接警中关于打架斗殴的报警不断增多。据钟公庙派出所倪所长介绍:仅在钟公庙街道辖区,现在每天和打架纠纷相关的报警就有20余起,比春季多了一半以上。

  倪所长说:夏季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高发是每年的“规律”,这是因为夏季天气炎热,人们情绪容易失控。此外,夏季夜晚群众户外活动频繁,在街头吃夜宵、饮酒者也大大增多,不少人在酒精作用下更容易冲动,经常会为一些小事动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为此,民警强调,遇到矛盾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能一冲动就动手。

  另外,据鄞州人民医院一名医生说:人的情绪、心境和行为与气候条件关系很大,当气温超过30℃时,容易使人的情绪产生波动,导致情绪烦躁、易发火,在交流时稍有不顺就会引起吵闹和斗殴,这叫作情绪中暑。防止情绪中暑除了保持平和的心态外,还要注意自我调整,尽量保持有规律的作息时间。此外,饮食上要少吃荤腥、辛辣和刺激性的食物,控制饮酒,多吃绿豆汤、西瓜、绿茶等清淡解暑的食物。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