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陈锡芬裘曼红记者周琼)擅自在公路的非机动车道上堆放石子,结果造成他人撞上石堆丧命,奉化的一家工程公司为此赔了10万元钱。
今年5月21日上午,李某开着摩托车去单位上班。他沿着甬临线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往北行驶。没想到,正在路边施工的某工程公司将一堆石子堆在了非机动车道上,李某见状采取措施不当,直接冲上了石子堆,结果摩托车翻车,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李某属无证驾驶,遇到情况后操作不当,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某工程公司非法占道,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奉化法院的调解下,某工程公司按40%的比例承担了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