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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女性涉毒案四年增115% 贫困女性多铤而走险
稿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 2007-06-26 08:42:29

  女性毒品犯罪四年激增115%

  巨额利润驱使偏远贫困地区的贫困女性铤而走险

  女性毒品犯罪案件正呈不断增长趋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数字表明,从2003年到2006年4年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九个区县法院一审审理的女性毒品犯罪案件上升了115%。

  据介绍,“被动”变“主动”成为女性毒品犯罪新特点。对此北京一中院刑一庭郑卫阳庭长告诉记者:在过去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由于女性在现实社会中一般处于弱势地位,毒品犯罪网络中的女性大多是受到欺骗、盲从或胁迫而走上犯罪道路,总体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而在近几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越来越多的女性出于对毒品的贪婪、对暴利的追求等原因而主动从事和谋划犯罪。据统计,一中院及其下辖的九个区县法院判决的287名女犯中,有181人是主动参与到毒品犯罪中的,占到了总数的63.06%。

  郑庭长说,女性贩毒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习惯于把女性与善良、温和、柔弱联系在一起,对女性的戒备心理要低于男性,而女性毒犯往往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来实施犯罪。她们有的将自己化装成孕妇或怀抱小孩,让人们很难将她们与毒品犯罪联系在一起,有的将毒品藏匿于随身携带的行李或鞋底之中,有的将自己的身体作为藏毒的工具,把毒品藏匿于腋下、卫生带、胸罩里,甚至塞入生殖器、肛门内,更有甚者把毒品用避孕套多层包裹后吞入腹中以蒙混过关,给打击毒品犯罪造成了更大难度。

  从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了解到,100克海洛因在云南边境地区黑市价为200元左右,在昆明可以卖到7500元,而运到北京、广州等发达地区则可卖到高达1.5万元。正是毒品的这种巨额利润,驱使偏远贫困地区的贫困女性铤而走险。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