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8日上午,余姚市朗霞街道新新村65岁的老大妈张某在本村一副食品商店购买了一箱由浙江某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啤酒。当天中午,放置在家的一箱啤酒中的一瓶突然爆炸,飞溅的玻璃碎片割伤了张某的左手臂,血流不止。张某当即被送往当地卫生院治疗,伤口共缝了8针。经治疗,共花去800多元医疗费。随后,张某多次向该副食品商店店主刘某及啤酒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损失,未果。
低塘工商所接到张大妈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啤酒瓶爆炸伤人属实。尔后,该所先后3次召集三方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浙江某啤酒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张某医疗费、营养费、交通通信费及误工费等费用共18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