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2007学年,我市将安排193万元慈善助学资金,用于资助1970名贫困生,比上学年增加61万元,困难外来民工子女首次和本地贫困生享受同等资助,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慈善总会获知的信息。
慈善助学是慈善救助的一个重要项目,自1998年以来,市慈善总会已累计发放慈善助学金730万余元,受助贫困学生达12592人次,从2006学年开始,市慈善总会将困难外来民工子女纳入了慈善助学范围。据悉,2007学年慈善助学的对象为: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户但仍属偏低的,或因病、因灾、因祸而造成就学困难的贫困生。低保家庭子女已由市财政安排助学,故不再列入慈善助学的对象范围。困难外来民工子女获慈善助学的条件与上学年相同,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特困户;二、有暂住证和固定住所;三、持有户籍地计生部门核发的执行计划生育证;四、来姚务工两年以上。助学名额:小学贫困生1000名(其中外来民工子女500名),初中贫困生330名(其中外来民工子女80名),高中贫困生(含职高)300名,高校贫困生280名(其中高校在读生175名)。助学金额:小学贫困生每人每学年300元,初中贫困生每人每学年500元,高中贫困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高校新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高校在读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市特教中心贫困生40人,每人每学年补助伙食费400元。(王永钿金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