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吴向正通讯员袁晴范东卿)为了泄愤,竟放火烧屋。昨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纵火罪被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介绍,今年30岁的黄某是福建人,大专文化,有固定工作,租住在鄞州区下应街道某商品房。今年5月24日,与其同住的胡某带了女友来到出租房,黄某见胡某的女友长得漂亮,出言调戏了几句,引起胡某的不满,两人开始争吵,最后胡某把黄某赶出了出租房。黄某被赶出来后,自觉颜面全无,心生怨恨。过了一会,黄某回到了出租房,见胡某及其女友仍在屋内,竟想出一个恶毒的办法来报复。他不顾放火会造成火灾的严重后果,竟然在自己租住的房间内用香烟、打火机点燃棉被,并将衣物扔到棉被上,将钥匙也扔在房间内,然后逃离现场。该房间起火后,床、房门等都被烧毁。幸亏火势被胡某及时发现,消防官兵赶到后迅速将火扑灭。
据鄞州公安消防大队对火灾危险性分析,若这起火灾长时间燃烧,火势和烟气势必会突破分隔物向其他方向蔓延,因而会危害到其他承租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事发当晚10时许,慑于法律的威严,黄某向警方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