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林伟 通讯员叶建明)从现在开始, 《宁波市测绘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60种不良行为之一 (或以上)的测绘企业将被公示,公示期间,该企业将可能接不到任何业务。
暂行办法规定,对认定的测绘市场不良行为,由市规划局在宁波规划(测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在 “信用宁波”网 (宁波市企业信用资讯网)上公示。
经各地规划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公示的不良行为,公示时间为3个月至2年。
经各地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认定的行贿行为,将按行贿金额的多少决定公示时间。记者注意到,其他不良行为还包括: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行政许可的;伪造或者冒用地图审核号的;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等。
不良行为公示期间,委托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不良行为的测绘市场从业人员不得执行委托业务;测绘项目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有不良行为的测绘单位、测绘工程监理等机构停止从事本单位的相关业务。
测绘项目招标单位可以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或从业人员提出2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条件。在预审投标单位资格时,如发现其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