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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资助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7-07-05 10:33:1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俞建明)一年一度的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而一些经济贫困学生家庭,可能会为读不起书而犯愁。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在全国实施,贫困学生可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据了解,新的资助政策在高校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过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每年有51万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资助,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10倍;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

  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机构。学生在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之余,可以申请并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参加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活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用于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校期间获得贷款的学生,如果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今年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可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