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文治 记者 杨绪忠
一对来自天台的年轻夫妇因触犯法律,一个被判刑,一个被劳动教养,留下的孩子一时成了孤儿。这时,一名素不相识的 “余姚阿娘”自愿承担起孩子的养育责任,演绎出了一曲动人的爱心故事。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1997年,36岁的阿华和年仅20岁的妻子阿芳带着还不到1岁的孩子丁丁从天台来到余姚,在当地开了一家小吃店。当时,由于孩子没人照看,他们就通过中介找到了家住余姚阳明街道山后新村、年近六旬的徐阿姨,说好每个月付给徐阿姨700元钱,孩子吃住都在徐阿姨家。由于生意不怎么好,小店很快就倒闭了。随后,阿华和妻子一起到一家建筑工地做零工。1998年年底,阿华不幸被倒下来的砖块压伤。阿芳为了照顾丈夫不得不辞去了工作。因为阿华受了伤,徐阿姨再也没从阿华那里拿过一分钱的工资。但是,出于同情和爱心,徐阿姨并没有嫌弃丁丁,一直含辛茹苦,继续养育着孩子。
2002年,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丁丁的妈妈阿芳做出了她人生中最愚蠢的选择,去某洗头房做起了 “三陪”。后来因为屡教不改,被警方处以劳动教养3年。两年后,阿华由于妻子出了事,生活无着,就干起了偷窃的行当。最后,阿华也被警方查获,后因盗窃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父母相继出事,丁丁再也没人照顾了。
“孩子是无辜的,我不能丢下他不管。”徐阿姨说。阿华去服刑的那一年,丁丁已在徐阿姨家生活了近7年,与徐阿姨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丁丁左一句“阿娘”,右一句 “阿娘”,让徐阿姨觉得 “就像自己的孙子一样。”
徐阿姨像照顾自己的孙子一样照料着丁丁。平时一定要让丁丁吃饱、穿暖。丁丁的小病小痛从不拖延,医疗费也全部包揽。
徐阿姨有两个孙女,比丁丁稍大一点。她们也把丁丁当成自己的弟弟一样,经常与丁丁一块儿玩耍,从没把丁丁视为外人。徐阿姨的儿子、儿媳,对于母亲抚养 “问题父母”的小孩,也很支持。有时碰到丁丁交不上学费,也会拿出钱来替他交上。
这段时间,丁丁与徐阿姨亲如一家,双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其间,丁丁所有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等,都是徐阿姨负担的。因为阿华和阿芳的变故,两人还向徐阿姨借了几千元钱。当初为了赚钱才领养孩子,现在徐阿姨反而倒贴了不少钱。
两年前,丁丁的母亲阿芳被释放出来。当时,丁丁暂时被阿芳领走,实际上,在丁丁跟随母亲生活这两年时间里,徐阿姨一直没有放弃对丁丁的关爱。目前,10周岁的丁丁在余姚市舜北一所小学上二年级,而他每天都是由徐阿姨接送。
余姚市一家房产公司的老总听说了徐阿姨和丁丁的故事后,很受感动,前天,这位老总特地托人向徐阿姨提供了5000元的资助,希望她能把孩子带得更好。对此,徐阿姨表示,只要身体还吃得消,她一定要把丁丁带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