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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千多万元生存金竟然无人领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7-07 07:59:36

  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3000多位“马大哈”,竟将1000多万元的巨款“遗忘”在了保险公司!市民陈先生、刘先生、王女士等最近不约而同地接到了来自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的电话,提醒他们各有一笔数目为25000元、5000元、3000元不等的生存金。拿到钱后,几个人感慨不已: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差点忘记还能领取一笔生存金。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不少保险都具有返还制度,即客户在投保后的一定年限里(3年或5年不等),投保人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一定数额的钱款,这种钱款由于是以投保人生存为条件领取的,所以又称为保险生存金。

  据了解,生存金遗失在保险业内属于普遍的“行业现象”。截至2007年2月,宁波全市至少有3000多位平安客户,因地址变更、工作繁忙等原因,未及时到保险公司领取生存金,累计金额达1000多万元。据介绍,这些保险生存金主要集中在少儿险、分红险等20多个险种,以1996年至2004年之间购买者居多。

  宁波保监局有关人士提醒市民,遗留在保险公司的生存金不会产生任何利息,切记及时领取。

  2.5万元巨款喜从天降

  2007年7月1日,余姚的私营企业主陈先生,突然收到了一笔由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保险代理人杨亚娥女士送来的2.5万元的巨款。面对陈先生的疑惑,杨亚娥提醒他:您在6年前买过一笔保险。

  陈先生恍然大悟:2001年,陈先生的儿子13岁了,夫妻俩为孩子的成长筹划了一番,希望孩子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能享受良好教育。假设小学和中学时期花费平均每年3万元,大学期间花费暂且不算,费用以每年5%速度增加,他们需要准备至少40余万元。于是,夫妇俩为孩子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保险,以保证孩子在成年之前拥有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假如夫妇俩发生意外,无法继续为孩子提供成长必需的物质保证,该保险将提供高额的成长基金,直至孩子成年。然而,夫妇俩为孩子购买了保险后,一直忙于做生意,渐渐忘记了这份保险还有一份生存金。

  几经波折寻找“主人”

  去年12月是陈先生领取生存金的时间,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通过信函进行了通知,可是一个月时间过去了,未见陈先生前来领取。今年年初,保险代理人杨亚娥又多次电话联系,却被告知电话是空号。根据保险资料上的住址,代理人随即赶赴余姚寻找陈先生,孰料陈先生一家已在4年前搬走了,也没留下新地址。

  为了找到生存金的主人,杨亚娥先后6次赶赴余姚查访,期间还受到不明就里的居民猜疑。但当她说明来意后,一些当地的居民大为感动,答应帮助她寻找陈先生的下落。一个多月后,好消息终于传来,陈先生目前住在慈溪,与妻子开办了一家工厂。接到杨亚娥为自己办理的生存金,陈先生与妻子非常意外和感动。

  拿到钱才记起有生存金

  对于有10年保险代理经验的张尧松来说,2007年是艰辛却又极具意义的一年。由于公司开展“生存金大回访”活动,从3月份开始,他用了4个月时间,找到了6位生存金的主人。客户刘先生原先登记的地址在鄞州,保险公司拨打刘先生的联系电话,但始终打不通。张尧松赶到鄞州寻找,发现刘先生早已搬家,工作单位也换了。几经周折,张尧松终于找到了在一家新公司上班的刘先生,并将5000元生存金交到刘先生手中。

  原来,刘先生在购买了保险后,一直没有仔细看过保险条款,当初保险代理人告诉他的各种返还情况早已忘得一干二净。张尧松告诉记者,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保险代理人都会详细地告知保单的具体情况特别是生存金领取这一块。但是,生存金领取通常是在3到5年后,如果客户不留心又不仔细看保单,是非常容易遗忘的。

  住址变更要通知保险公司

  记者采访了解到,现在无人认领的生存金基本上是家庭住址变化、通讯方式变化,以至于保险公司无法找到生存金主人。对此,宁波保监局人士提醒市民,当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电话发生变更时,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可以及时通知办理相关业务。

  市民屠小姐获悉保险公司寻找生存金主人的消息之后,想起自己当年给孩子投保了平安少儿险。屠小姐告诉记者,早在1998年她就为女儿投保了一份保险,当时她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后因工作变动和住址变更,与保险公司中断了联系。此次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寻找生存金投保人的活动开始后,保险公司派出业务员通过她留下的联系方式四处寻找,但始终无法与她取得联系。直到今年5月,屠小姐亲自来到保险公司,才拿到1万元的保险回报。

  1000多万元生存金未领取

  据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统计,未及时到保险公司领取生存金的市民,在宁波有3000多人,涉及平安鸿利、少儿险、平安长寿、财富一生等25个险种,涉及金额达1000多万元。

  从今年开始,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开始寻找1000多万元生存金的主人。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董雪莲主任告诉记者,未领生存金的客户,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客户忘记了其所购保险有生存金可领;二是客户所留地址不详或不通邮,使公司通知书未能送达;三是客户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

  寻找行动还在继续

  宁波保监局人身险监管处毛小兵处长指出,客户忘记领取生存金在保险业属于普遍的“行业现象”,太平洋、平安、中国人寿等老牌的保险公司尤为突出。仅仅在浙江省,截至2006年12月,平安人寿累计给付生存金75070.2万元,但至今仍有37554人未按期到公司办理领取手续,未领金额高达8202.13万元。

  据了解,目前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已经找到2500余名主人。其中已经领取的最大的一笔生存金为25000元,金额最小的为100元。目前仍在寻找其余1200多名生存金主人。

  领取方式多种多样

  领取生存金的方式多种多样。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生存金领取方式已经比较丰富,有柜台领取、委托家人或业务员领取、银行转账、信函委托转账等。其中最简洁的方式是银行转账,只要被保险人(生存金受益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保险公司柜台登记转账授权,今后到期的保险生存金就会自动打入被保险人的指定账户。

  客户最好定期查看自己的保单情况,需要领取生存金的客户,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联系保险代理员或到公司服务站领取生存金。无法亲自领取保金的可签写授权委托书,由代领人领取。

  保单丢失仍可领取

  记者了解到,在所有涉及生存金的保险产品中,周期长的险种不在少数。那么,天长日久自己的保险单丢失了怎么办?

  今年4月20日,市民欧阳先生想起,9年前曾经在保险公司买过保险,然而经过几次搬家,保险单早已丢失。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欧阳先生来到保险公司,表示自己丢失了保险单,是不是可以领到生存金。出人意料的是,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要拿投保人的身份证,通过保险公司的资料查询,就能查到身份证持有人是否买过相关保险,并可领取生存金。

  记者程潇龙文/图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