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几年股市低迷期曾代朋友炒股,眼下朋友却将自己告上法庭要求拿回剩余的股本。江东法院最近调解了一起跟炒股有关的欠款纠纷。
施某与胡某因业务关系相识并成为朋友。施某对股票买卖不太懂,得知胡某比较内行,1999年拿了一笔钱交胡某代炒股票。根据施某的说法,当时交给胡某30000元,加入到胡某原有的证券账户上,约定跟胡某的资金合在一起炒股,到时候按比例结算,而他在2001年因故急需用钱,胡某退回给他20000元,当后来他多次要求胡某退还余下的10000元时,胡某一直找借口不还,他现在只好起诉到法院请求解决。
但胡某的说法是,施某交给他炒股的资金应该是24000元,施某在2001年拿走20000元,余下本金应该是4000元。胡某进一步解释,那时股市行情不好,账面是亏损的,而他自己在2003年也不炒股了,账户经结算显示实际亏损20000元,因跟施某有约定按比例结算,施某的4000元本金也就视为亏损,不能再还给施某了。
施某交给胡某代为炒股的资金到底是30000元还是24000元?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法院鉴于当时股票亏损的事实,为双方主持调解,最终胡某补偿施某1500元。 (屠传宏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