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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工程安全员违规作业导致两死一伤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7-09 02:21:00
  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周云剑 江 雷记者沈孙晖)身为工程安全员,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督;身为工程爆破员,不按规定实施爆破,让非涉爆人员参与装药、点火等爆破过程,最终酿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日前,安全员朱某和爆破员魏某被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去年11月23日下午2时半左右,在象山县供水工程第四标段宁海县大佳何镇万家岭隧洞,朱某、魏某见风钻工田某、杨某、郑某三人已打好36孔炮眼,便与他们一起把33个火雷管、11个非电雷管、260支炸药、导火索等爆炸物品,从隧洞外作业箱内取出搬到洞内。

 

  之后,魏某叫非涉爆人员田某等三人,帮忙往炮眼中装炸药、雷管、导火索。而身为爆破安全员的朱某对他们的行为未予以制止,还站在旁边用手提着矿灯为他们照明。4时许,36孔炮眼全部装药完毕。后朱某没有叫田某等三人先行离开,自己就离开作业点走出洞口,而魏某则拿着剩余的3支炸药先行离开作业点,到洞口办理炸药退还手续。

 

  此时,田某打着手提矿灯照明,杨某用导火索从中间开始点炮。但点炮不久,炸药就发生了爆炸,田、杨二人未能及时退出洞外就被炸倒,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而郑某在事故中也受了伤。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