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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在宁波启动
稿源:  | 2007-07-09 08:38:5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劳动合同未到期就让单位给解雇了,是否可获得经济赔偿?长时间超时加班,单位是否应发给加班工资?第七个全省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在我市启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昨日在市劳动力市场举行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众多职工前来参与。

  据悉,此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的重点为制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极推进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对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保护。

  昨天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共开设了劳动合同、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职工维权等9个窗口,并且向职工发放《职工权益问答100题》、 《农民工权益保护》、 《安全知识读本》、 《女职工劳动保护》、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等宣传手册,劳动监察支队还在现场受理职工的举报投诉。一上午,共接待前来咨询的职工20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本。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