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 营定、宏舟))自2004年以来,宁波港公安局所属交警大队通过强化源头管理,狠抓路面整治,确保了镇海港区化工区域,连续3年近20万辆次危险品运输车辆无重大安全事故。图为交警正在对即将上路运行的“危运”车辆做检查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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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交警四大举措确保“危运”安全
宁波港镇海港区化工区域地处宁波镇海甬江口岸,年液体化工吞吐量达175万吨,主要有苯、醇、酮、酸、酯等化学危险品,平均每天约有500辆危运车辆出入化工区域,是我国功能最齐全、装卸品种最多的液体化学产品储存和中转基地之一。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为港口的疏运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特别是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超装超载行为,给交通、消防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为确保镇海港区化工区域安全,早在3年前,宁波港交警大队就将整治危运车辆超载列入工作之重,自2004年以来,宁波港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对进出化工区域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了长期整治。功夫不负有心人,3年多的危运车辆整治,换来的是整个化工区域危险品装载管理的良好局面。危运车辆的超载现象得到了明显控制,治超成果显而易见。该大队先后推出了四大举措来确保港区“危运”车辆运输安全,确保港区“危运”车辆三年来无重大事故。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据统计,3年多来,宁波港交警大队共组织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安全行车集中教育16期,受教育1000余人。为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大队还设置了交警提示标牌30余块,悬挂在化工区域内各储运公司的装车楼、磅房等醒目处,提示各位驾驶员主动出示行驶证,严格按核定的载重量装载货物,严厉禁止超载车辆也港,便于驾驶员和操作员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把好源头第一关。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从源头上整治违法超载的要求,大队通过专门召开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会议,制定整治方案,进一步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还通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运车辆装载作业运输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仓储、中转等有关单位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消防交通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统一、责任到人,从而严格把好“四关”,即装货关,理货关,过磅关,出门关。
三是突出重点,源头管理为先。大队认真履行监督监察职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车辆单位交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教育情况,车辆单位行车情况,定期向车辆单位通报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接受车辆单位监督。要求车辆单位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车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车辆出门检查制度,出车前对车况进行一次以制动、方向、灯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
四是强化路面管理,从重严处违章。针对危运车辆夜间、空隙间超载严重等现象及时改变勤务制度,实际弹性工作制,加大路面管理力度,特别是每年的7、8、9月,针对危运车辆白天避高温车流量量少、夜间多等特点,及时调整交通执勤、休息时间,确保每天夜间有交警上路巡查,对严重超载的危运车辆在暂扣其证件的同时,责令其回原处卸载,对超载的车辆一律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有效控制超载车辆出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