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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员工队伍稳定 用工先签合同渐成共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7-12 09:00:14

  本报记者汤碧琴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员工流动性大,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市工商联的一项调查表明,一些规模较小、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只有30%左右。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状况正在得到改变,近年来出现的“用工荒”让更多的企业意识到:留住熟练工,签订劳动合同是硬道理。

  宁波诺布尔制衣实业有限公司在招工时将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必备条件,明确提出,招收熟练横机工、套口工要与单位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招收新手横机工、套口工要与单位签订四年的劳动合同。谈到为何要与新手签订四年期的劳动合同,该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由于公司工艺设备先进,操作难度大,要把一名新手培养成为熟练工人着实不易。企业在花费大量的培训成本以后,当然希望员工能安下心来为企业发展作贡献,而不是学到技术立即走人。所以,新手的劳动合同期要比熟练工长一些。

  在劳动力供需洽谈会上,像“诺布尔”这样,在招工时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条款的企业着实不少。市区的一家特种钢有限公司提出的招聘条件是:新工人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500元;第二个月工资提高到1800元,但前提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招工时为何要特别强调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深有体会。他说,以往企业对签订劳动合同不太重视,员工跳槽没有约束力,说走就走了,流动量特别大,企业成天忙招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保持了公司员工队伍的稳定。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