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虞文未)为进一步发挥孵化器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作用,鄞州区近日出台了 《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在孵企业的扶持措施。
《意见》为创建的科技型孵化器,入驻的孵化企业,以及相关的风险投资公司和科技人员等各类主体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区财政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无偿资助通过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入驻的孵化企业,经科技局认定后 (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对其研试和销售的产品,应缴纳的税收,区可得部分三年内 (含镇乡、街道分成部分)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给予全额补助。对带项目来鄞州区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博士及博士后,经认定后给予5万-10万元启动资金资助。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孵化企业的科技人员特别是留学归国人员还可优先申购或承租区 “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