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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师范生至少到中小学实习一学期
稿源: 新华网  | 2007-07-13 08:29:18

  北京7月12日电(朱小燕、吴晶)教育部12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高师院校要因地制宜地组织高年级师范生,到中小学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

  《意见》指出,各地要将师范生实习支教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积极安排和接收高师院校师范生到农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高师院校要积极推进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规章制度,采取导师带队、师生结合、合理配置、成组派遣的方式,组建实习支教小组,选派骨干教师担任实习支教的指导教师,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各地不得以实习支教代替新教师的正常补充。

  同时,《意见》要求高师院校要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下,会同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因地制宜地选择确定一批条件适中、集中连片的中小学作为实习基地。探索建立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和高师院校服务基础教育试验区,在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和咨询等方面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要把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作为高师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教师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意见》强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师范生实习支教经费,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高师院校教师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安排用于师范生实习支教的专项经费。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