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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用假证件办公司被冻结账户
稿源:  | 2007-07-17 09:07:28

  中国宁波网讯为帮朋友代办物流公司,借来50万元帮其取得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后,不料注册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都是假的,被银行发现后,当事人周某的代办资金连同公司临时账户一并被冻结。为此,当事人十分焦急,找到江北区工商分局请求解决,现已被工商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据调查,该公司实际负责人王某原在庄桥开过一家企业,因其关闭没有来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销手续,致使企业被工商部门吊销,其企业负责人被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根据规定列入工商信用黑名单的人员,三年内不能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在网上聊天时得知可以买到假身份证,于是花了400元钱买了2张假身份证,并拿这2张假身份证委托有点熟悉的会计周某代为办理,并承诺周某公司成立后聘用其为公司会计。周某在拿到王某的代办费、劳务费4000元后,就为他在亲戚处借了50万元,并帮其通过验资,领取营业执照,拿到了办理公司所有证件和资料。本想在公司成立后,可以很快将50万元抽回,这样既赚了劳务费又增加一份会计工作,却没想到反被王某坑苦了。

  与周某遇到的情况类似,江北区工商分局在今年的工商企业年检中发现一个新情况:公司在登记的过程中,一些公司为证明其公司的实力,往往委托代办单位或代办人,帮其注册公司,由代办单位或代办人帮其出资,提高公司的注册资本,待公司成立后再抽回资金。而公司在年检的过程中,因发生无业务的大额应收款,被工商部门视为抽逃出资,根据新《公司法》宽进严管的要求, “处以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的重罚,因此这些公司常叫苦不迭,说上了代办单位或代办人的当。其实这也是对企业经营过程中,不讲信用应受到的惩罚。

  目前,王某用假身份证注册的公司,已被工商行政部门撤销已登记的营业执照,代办人由于无营业执照经营,也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为此,江北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引以为戒。通讯员林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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