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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首次进行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听证
稿源: 余姚新闻网讯  | 2007-07-18 08:38:27

  中国宁波网讯“拆迁房屋是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我们一定会支持。但我们拆迁户最关心的还是拆迁房的价格。希望拆迁单位最大程度地保护我们拆迁户的利益。”昨天,康复路东侧南郊地块前期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会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里举行,作为拆迁户代表,胡联芳第一个发言。这是市建设局首次为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举行听证会。

  按照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发展改革局立项文件,我市决定实施康复路东侧南郊地块前期改造项目。该地块拆迁范围为康复路以东、世南西路以南,需要拆迁房屋27148.85平方米,其中住宅25990.99平方米,非住宅1157.86平方米,涉及拆迁户187户,其中住宅167户,非住宅20户。根据2007年3月29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市建设局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专门举行了这场听证会。

  上午9时,听证会准时开始。这次听证会主要就拆迁许可涉及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情况等相关事项听取意见。听证会上,拆迁许可申请单位代表陈述了该项目房屋拆迁计划和方案。根据这份计划,该项目拆迁时限为7月20日至12月31日,补偿安置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余姚市城市房屋拆迁政策执行,拆迁补偿安置采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鼓励货币补偿,具体由拆迁人选择。随后,胡联芳、胡友力、袁云勋、赵杏花、李恩范等五位拆迁户代表陈述了各自的意见。社会公信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在听证会上发表了意见。

  拆迁许可申请单位代表在会后表示,举行拆迁前听证会可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前解决一些矛盾,有利于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他说:“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他们才会理解和支持拆迁工作。”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是我市第一次在拆迁前举行听证会。进行拆迁前听证,是房屋拆迁程序的一大完善和进步,是法制更加完善和拆迁更加人性化的体现。通过听证,倾听被拆迁人的意见和要求,使被拆迁人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安置,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和谐发展。(王润 冯建军)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