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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居民身份证收费将更加规范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07-07-18 08:42:47

  中国宁波网讯(杨苏军)日前,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对申办居民身份证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取消80元/证的“快证费”收费项目。我区将同步严格执行此项收费政策。

  通知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在具体承办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证件工本费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执行,向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20元/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40元/证;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并规定了对于申请加急办证的市民,公安机关可先为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采取相应的便民措施解决其需求,但不得借此收取“快证费、加急费、信息采集费”等任何形式的费用。同时,要求公安机关提高办证效率,尽量缩短居民身份证制作期限。

  据了解,居民身份证收费项目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这次国家和省两级重新进行强调和统一规范收费行为,足以体现出执行此项政策的严肃性。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