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从南京赶来的葛先生到江北交警大队领回被朋友“黑”了的别克轿车。
葛先生六年前在宁波有业务项目,买了这辆别克轿车,后来去南京发展事业,就把轿车交给朋友使用。他起先也曾担心,车辆没有过户给朋友,要是发生交通事故,那可怎么办。他多次与朋友联系,可都没有联系上,他已经很长时间不知道车子的下落了。直至江北交警大队前两天电话联系他,他才知车子已成了“黑车”被扣在交警队里。
他的轿车怎么个“黑”法?原来,他朋友竟然开着车肆意违规,在六年时间里被电子警察摄录累积达29次之多,而且车辆一直没有参加保险、参加年检和缴纳养路费,去年7月10日因驾驶员交通违法,车辆被执勤民警暂扣,虽经发函通知,时隔一年,仍未见驾驶员前来处理。交警与驾驶员多方联系无果的情况下,最终同车主葛先生取得了联系,要求他到大队处理。
民警提示:
车辆不要轻易借于他人使用,若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将车辆转让他人,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维护自身的利益。(屠传宏周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