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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手打击七类违法违规行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7-23 06:58:3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郭靖 通讯员张辉王人扬)受近期房价快速上扬、住房供应偏紧等因素的影响,少数开发商不守规矩,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问题突出,扰乱了市场秩序。昨天,围绕房地产开发经营中违法违规易发环节和消费者投诉热点,我市开始有针对性的整顿。

  这次整顿由市建委、发改委、规划、国土、工商、地税、国税等七部门联手,重点查处7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为:开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擅自变更规划,不按规定落实套型结构比例要求;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不按期开发利用土地,违规提高容积率等。

  商品房预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或以认购等形式收取费用,以及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按规定时间预售等。

  各种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以及纵容工作人员或雇佣他人炒作房价等。

  宣传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广告中有关项目信息内容虚假等。

  销售合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相关规定与购房者签订规范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订立合同前未向购房人明示(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以及房地产企业制定的销售合同格式或条款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力等问题。

  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规收费,商品房销售未实行明码标价等。

  税收违法行为,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

  按照整顿方案要求,本月下旬到8月上旬,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全面清理尚未开发的存量土地、在建尚未预售的项目、已经开盘预售尚未竣工项目以及已竣工但尚在销售的项目,深刻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从8月中旬至9月份,市建委等7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检查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检查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开发企业及投诉较多、市民反映强烈的企业和项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予以公开曝光。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