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鹤通讯员邱爱国)日前,国家再次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调整,涉及我市370多家企业的220多个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将对我市加工贸易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此次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重点在于商品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并设立了一个月的过渡期。
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加工贸易在我市贸易出口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今年前6个月,全市有加工贸易进出口实绩的企业1789家,进出口额过亿的企业也由2003年的1家达到11家,全市加工贸易出口额43.45亿美元,在出口总额中的占比接近25%。
这次政策调整对我市的影响有利有弊。从不利的方面看,政策调整涉及我市加工贸易企业370多家,占全市加工贸易企业的20%,其中加工贸易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30多家,主要集中在纺织、化工、电子和塑料制品等方面;涉及我市加工贸易出口商品约220多个,主要集中在钢材、陶瓷、成品革、部分有色金属和打火机等商品上;影响我市加工贸易出口额近10亿美元,占全市加工贸易出口额的约15%。
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的实施将明显增加我市企业的经营成本。按照加工贸易合同期一年,现在执行的贷款利率估算,全市企业将增加数千万元人民币的经营成本。此外,由于加工贸易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后,所涉及企业面临产品结构的调整,可能对全市就业情况产生影响。
从有利的方面分析,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有利于我市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和提高我市出口产品、产业的竞争力;有利于我市企业抓住机遇,成为新一轮世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和承接服务外包的先锋;有利于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步伐。
今年年初以来,受国家外贸政策的调整以及人民币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经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市外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此次对加工贸易商品政策调整,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等“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减少贸易摩擦,促进贸易平衡,缓解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有利于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新一轮世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和承接服务外包方兴未艾,我市企业要充分发挥现有优势,主动抓住国家外贸政策调整良机,顺应时势,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向更高层次的产业进军。
针对政策调整对我市加工贸易造成的影响,市外经贸部门建议我市相关企业利用一个月的过渡期安排好短期工作,将政策调整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抓住机遇加快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市外经贸局将研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内容,做好利弊分析,准确提出我市加工贸易发展方向和推动措施,切实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密切关注国家加工贸易进一步调整政策,及时分析,研究措施;要充分利用政策效应,促进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建设。充分利用对海关监管区内的加工贸易政策保持不变政策的效应,加快发展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加工贸易和物流等产业,进一步体现加工贸易集聚效益;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主动应对贸易壁垒“规避”政策风险;主动做好与市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确实为企业指导、管理、服务起到作用。及时收集、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和加工贸易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