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人们准备搬入刚装修好的新房时,一般都会关心自已房子里的空气质量如何。可在新装修的宾馆客房及餐厅包厢消费时,顶多会对刺鼻的味道抱怨几句。最近,宁波市工商12315中心受理了一起有关宾馆客房内“甲醛超标”的消费投诉,而这,引起了人们对宾馆空气质量的关注。
引发人们对宾馆空气质量关注的是从北京到宁波出差的翁先生。他在向市工商局12315中心的投诉中称,最近这次出差,他入住的是海曙灵桥路上一家宾馆。这家宾馆的客房新装修不久,他刚入住就感觉房间里有刺鼻气味。翁勉强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起来,就发现眼睛刺痛,并有发红现象,同时感到胸闷难受。翁当天上午就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医生的检查结果是,翁的白血球偏高,血小板减少。医生称,普通人在较高浓度的甲醛超标环境中生活一段时间,就会出现这种症状。翁认为,他当天出现这种不良症状,应与该宾馆客房内的不良空气环境有关。于是,翁向该宾馆进行交涉。然而,宾馆人员称,如果翁认为他们宾馆客房甲醛超标,翁应拿出证据来,翁并不能简单地根据自已判断就判定他们客房的空气质量有问题。
海曙工商分局灵桥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但最终此事却不了了之。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投诉者翁当时已回到北京,证据提交不便;其二,判定宾馆客房是否甲醛超标确实需有关权威部门的检测方可确定;其三,目前仍无任何法规明确规定宾馆客房的空气中是否允许含有甲醛或允许含有的含量标准。
“对于星级宾馆,我们对其舒适度有严格要求,但对其空气质量该符合怎么样的标准,目前却没有硬性规定。”市旅游局人士指出,目前只有在创建“绿色饭店”的过程中,对宾馆客房内的空气质量有严格要求。
通过翻阅相关资料,记者发现,尽管我市已经进行过多次有关新装修家居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活动,但针对新装修宾馆客房的检测或检查,至今没有过一次。
记者就此事特别采访了市消协。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消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而人身健康权也是消费者的重要权利。目前无相关标准,并不能成为忽视新装修宾馆客房不良空气对消费者的潜在危害的理由。
这位负责人认为,宾馆经营者应重视新装修客房的空气质量,在眼下尚无相应标准的情况下,建议各经营者参照普通住宅装修后的空气质量标准,在空气质量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应先采用相应措施,不应为一时利益而急着把客房提供给客人入住。
而于消费者而言,在发现入住宾馆客房内异味深重时,也应予以拒绝,以确保自身健康权利。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尽快制定相应标准,并多开展宾馆客房空气检测等工作,以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记者周立明通讯员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