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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监局提醒消费者勿轻信"最高收益"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7-27 07:27:3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鹤 通讯员谢尹琳)近来,甬城各家银行在进行新版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的宣传时,预期最高收益比以往出现了双倍以上的增长,个别产品的最高预期达到30%的高水平。但专家指出,银行系QDII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是个平均值, “最高预期收益率”并不能代表产品实际收益的情况,因此,市民在选择这些产品时要充分考虑其潜在的风险,谨慎投资。

  QDII产品自去年推出以来,销售一直比较低迷。由于相关产品的投资收益大大低于市场预期,因此,今年5月1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放宽了QDII业务境外投资范围,使境内居民可以间接投资海外股票市场,也让QDII产品开始摆脱“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遇。

  随着 银监 会对QDII产品投资范围的扩大,近期市场上新版QDII产品层出不穷,辖内工行、交行、招商、民生、光大等银行也都于近两个月集中发行新版QDII产品。与以往产品相比,新版QDII产品的保底总收益通常可达10%以上,预计最高总收益达30%。

  但有关专家指出,银行系QDII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是个“均值”,所谓最高收益率并不是一个常态。也就是说,银行在计算QDII产品预期的收益率时,是一系列测算结果的平均,包括了最高值,也涵盖最低值。因此,单纯说“最高预期收益率”其实不能代表产品本身实际收益的情况。而根据社科院公布的2006年“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显示,2006年7月以来推出的部分以人民币投资的银行系QDII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大致为2.45%至6%,部分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有明显夸大之嫌。

  由于多数人对QDII产品和境外股市了解不多,为此宁波银监局提醒市民,购买此类金融产品需要充分考虑其潜在的风险:一是如果QDII产品是以人民币计价并购买,需要考虑投资过程中两次汇兑所面临的人民币汇率风险;二是要考虑境外投资所蕴含的市场风险。此外,由于QDII产品需要托管行托管客户的理财资金,因此需缴纳较低比例的托管费和管理费。为此,宁波银监局提醒投资者在购买QDII产品及其他理财产品时,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向银行网点的理财客户经理进行咨询,在完全了解产品性质及有关信息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