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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重疾险必须包括6种疾病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7-28 08:09:3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美星实习生陈英英)从8月1日起,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订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开始实施,老版重疾险将全面退市。记者昨日走访甬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多家保险公司的旧版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已陆续停售,由重新设计的新险种取而代之。

  保障范围必须包括6种疾病

  据了解, 《规范》的实施使重疾险条款更加有利于消费者。 《规范》主要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成年人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这6种重大疾病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和终末期肾病。对于其他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但重大疾病险合同中涉及到《规范》中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就必须使用标准定义。

  新产品价格并未大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重疾险老保单在停售前曾在宁波市场上引起一波销售高峰,一些投保人因担心新产品会涨价而纷纷抢搭“末班车”。

  记者昨日比较了目前市场上已推出的部分新版重疾险,发现新产品的价格并未大涨。 “我们推出的9款新版重疾险中,除一款升级产品价格有所提升外,其余8款产品的价格维持不变。”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培训部严经理告诉记者,虽然也有部分新版重疾险涨价,但保险责任范围也随之拓宽,如增加了疾病种类,减少了责任免除范围等。

  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个险销售部总经理应建彬介绍,公司升级后的新版重疾险,按照新重大疾病标准定义设计,价格和老版相比没有变化,而公司原有的“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两款老版重疾险,因中国保监会定义为长期寿险,所以仍可在宁波市场上继续销售。

  新旧衔接遵循有利客户原则

  新旧保单该如何衔接?平安人寿、太平人寿、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在推出新的或者是改良后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同时,对已购买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客户,将按照对客户有利的原则处理原有保单的索赔申请,即无论是新条款还是老条款,都遵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执行。

  专家:重疾险缴费期不宜太短

  平安人寿宁波分公司培训部严经理介绍,从预算的角度考虑,一般来说家庭总收入的10%购买人寿保险比较合适,建议把这其中的40%至50%左右购买重大疾病类保险。通常建议购买重疾险,至少买上5万元保额打底,累计保额达到20万元左右比较合适,另外每隔3至5年还应该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作一些适当的调整。而缴费期限的选择不宜太短,虽然缴费期越短总的保费支出会越少,但是,将缴费期适度拉长好处会更多,因为这样年交保费比较少,每年的负担相对较低,另外,一旦短期出险,缴费期长更划算,所以建议选择20年缴费期比较合适。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