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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以“民”为本选拔干部纪实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7-30 04:17:06

  新华社记者张和平

  如何有效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歪风邪气?浙江省宁波市以“民”为本,设立15道环节选拔干部,进行全方位“阳光作业”。

  初始提名权由群众掌握

  宁波市决策层认为,选拔干部的核心问题是“初始提名权”。初始提名权不在领导的手上,而是由党内外广大群众掌握,展开全社会公开推荐和党内外民主推荐。

  宁波市每隔两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推荐后备干部。2003年10月,市委首次动员省内外社会各界推荐后备干部,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广大群众。市领导可署名推荐,但被举荐者也得经过其所在单位认可才有效。这次全社会公推了3000多名后备干部人选,组织部门根据得票数筛出初选者后,到其所在单位民主测评,再作一次“过滤”,然后才确定其为考察对象。最终,3000多名人选中确定了960人为后备干部。

  宁波市还有一个“孵化器”:就是在本市范围进行党内外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宁波市每年都召开一次这样的民主推荐大会。参加推荐者即初始提名者是正科级以上干部和县级以上老干部。各县(市)区与市里一脉相承。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姚志文说,宁波选拔后备干部不仅扩大到全社会推荐、党内外民主推荐,而且要经过本单位民主推荐,推荐出来后最后还要返回到本单位接受民主测评“验证”。现在干部是从后备队伍中“找”出来的,谁想“插队”也没门。制度规定好了,门就堵住了。

  选拔干部实行“倒流水”

  靠15道“门槛”好中选优

  如今,宁波市实行“倒流水”。当年10月,市委举行全委扩大会,组织千人广泛民主推荐11个县(市)区新领导班子和100多名新干部。市委不指定参考人选和建议人选,而是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大多数人,实行无记名投票,参加推荐者多达1630人。这是第一关。

  第二是个别推荐关。组织部门分别与上述参加推荐者逐个谈话,让他们畅所欲言。通过这道程序,一些初次入围者被无情地淘汰了。第三是知情选择关。组织部门将被推荐者拿到其所在单位作“深化”推荐,让被推荐者的同事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现任市外贸局局长的“参考人选”、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市财政局一位副局长就是这样被推出的。“多选一”凸显公正

  “两拼一”“三拼一”的高层民主推荐则更激烈。经上述层层推荐,组织部门初步确定了入围者,针对每一拟任岗位,挑出2名至5名参考人选,把入围者放到全委会高层民主推荐会上差额推荐,好中选优。

  市委全委会民主推荐市外贸局局长时起初由组织部门确定了3名人选,有人不理解地问道:“到底哪个是真正的人选?”主持人回答“3个都是”,并告知不局限于这3个人,允许推荐参考人选以外的人。最后,全委会全体成员才民主高票推荐了一名人选。

  至此,经过层层民主环节的推荐,组织部门方将胜出者确定为拟提任的考察对象。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胡建岳认为,设置一道道“关卡”,使领导就左右不了大势,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难题。群众当“考察官”

  过去,考察干部的方式也搞“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但两者的范围较窄,前者限于党政班子、人大政协、考察对象本单位的一些主要干部。后者虽按德、能、勤、绩、廉对考察对象打分,但“测评点”限于考察对象本单位。

  现在“加码”了。除保留原考察程序外,入围者还要接受更广泛的民主考察和民意考量。

  首先将任职公示前移。某区法院一位中层干部被确定为副院长的考察对象后,在考察预告中,有人反映他替在银行工作的妻子拉了几千万元存款。经调查证实后,其考察对象资格被取消,并被要求一年内不得任用。

  其次是扩大考察“半径”。将原先参加民主推荐的数百名各级干部再次召集起来,按德、能、勤、绩、廉5项标准给考察对象投票打分。有一个局的考察对象经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总票数为46%。市委组织部认为,从尊重民意的导向上看,说明这名考察对象确有问题,遂将他“拿”下。

  第三是进行民意调查。考察一名干部,参加民意调查的人至少有100人至200人。民主考察范围的扩大有效解决了群众公认度的问题。去年,宁波市在提拔一批干部的考察中,有1361名群众“考官”参加了民意调查。当年,余姚市环保局一名考察对象拟提任局党委书记。在民主调查时,有基层代表反映并经查实,这名考察对象的一位下属为讨好上司,暗中将单位一套公房无偿提供给考察对象的姐夫住,拆迁时又悄悄将政府补贴的5万元拆迁费给了其姐夫。最终,组织部门取消了这名考察对象的资格。

  第四是实绩分析。过去考察干部实绩的方式是听其自我汇报和所在班子介绍,现在除此之外还要听听相关的党、政、事业等10多个部门的意见,组织部门据此得出结论。具有广泛性、多层性、综合性的评估进一步解决了公认度的问题。

  宁波市还引进差额考察机制,适度参考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反馈,注重来自纪委、信访投诉的核查。宁波市决策层认为,这样做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现象。干部升迁不再“一言堂”

  宁波市在干部选拔的终端环节,实行党委常委会、全委会民主票决制,将跑官要官、少数人说了算、带病提拔等“病灶”再作清除。

  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和投票表决,先书面征求市委全委会全体成员意见,再提交市委常委会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或委员到会方举行,对没有到会的人要事先发放书面意见征求表。投票表决以无记名方式,并实行差额表决。

  去年,宁波市在市(县)级换届提任中,共有8名干部没有走过“民主关”而被淘汰出局。

  在宁波,今年6月初,30多名部、委、办、局“一把手”的任命全部实行全委会票决制。截至目前,市、县(市、区)两级党委常委会共票决干部205批3352多人次,两级全委会共票决干部18批129人次。(新华社杭州7月29日电)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