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的电费,房东自己定价?昨天,暂住在王家弄的安徽来宁波打工的王先生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来电:
我是安徽来宁波打工的,已经在王家弄47幢7号租住一年。每月月初,房东都会按时来收取电费,一元一度。今天,我和同事聊天,无意间聊到电费问题,才知道被房东多收取了电费。我立即拨打95598热线询问,被告之租住的地方,每度电费只要0.53元。天!我交了一年贵出几乎一倍价格的电费。
一直以为房东人很好。当初我租房的时候,房东说每个月的电费都是按一元一度的标准收。因为初来宁波,我以为宁波物价高,电费肯定也比老家贵,所以也没有在意。直到昨天,我才知道,一元一度的电费肯定不正常。我每个月平均用电60度,这样算来我一年里向房东多付了338.4元。
房东是否可以私自提高电价?记者就此咨询了宁波市电力局。电力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已经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可以直接按照浙江电信网销售的电价直接把电费缴到银行;如果用户的电表还没经一户一表改造,电表是从总表接出来的,房东把房子出租后可以考虑收一些接电表的费用,这点电力部门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居民私自提高电价是不允许的。 (李瑾文张颖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