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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下发通知严控公共建筑空调温度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8-04 07:25:58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岚 实习生穆凌云)昨天,市政府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严格控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在26℃以上,冬季在18℃以下。

  通知指出,我市将严格执行空调能效标示制度,严禁不合格的高耗能空调进入市场。同时,加强对空调的节能诊断,采取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对建筑墙体的节能改造;改进空调的运行管理,提高能效水平。对空调等高耗能产品,政府将实行强制采购环保产品制度。

  严格实施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是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已纳入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体系。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相关规定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特别是要把机关办公楼、宾馆、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空调使用大户作为重点,做好温度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发挥好表率作用;社会各界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使合理控制空调温度成为每一位市民的自觉行动。

【编辑:朱希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