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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品房备案合同验证”功能开通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8-07 13:39:36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房产交易中心发布消息称,网上“商品房备案合同验证”功能即日起开通。今后,新购房的市民只要登录“中国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输入购房合同编号和自己的姓名,就可查知自己的购房合同是否已在房管部门备案。房管部门表示,此举旨在防止商品房“一房多卖”,同时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购房合同向银行骗贷,并敦促开发商透明售房。

  据房管部门介绍,近段时间经常有市民反映,称在开发商处购买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后,发现网上商品房备案系统中的楼盘表显示仍然为绿色———按照规定,绿色即表明该房屋还处于未出售状态。显然,部分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并未通过网上商品房备案系统即时备案。

  房管部门表示,他们正在严查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并一直督促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行网上备案;对没有及时进行网上备案的开发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房管部门同时也提醒购房者,没有经过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备案,即意味着该套房屋并未售出,开发商就有可能“一房两卖”甚至“一房多卖”,届时,合同没有备案的购房者,是不能取得所购房屋的产权的。房管部门也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放房屋按揭贷款前,最好上网查一下该套房屋的购房合同是否已备案。

  目前,在“中国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上,能够查询全大市(除宁海、余姚)所有纳入网上商品房备案系统的商品房备案信息。(记者程旭辉实习生许文琦)

【编辑:胡晓云】